新能源汽车消费问题_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
1.影响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购买决策的因素有哪些?
2.新能源车目前面临什么问题?
3.中消协权威发布:购买新能源车的四点建议
4.新能源汽车入选三包政策,车主权益是否真能得到保障?
5.新能源汽车三包法国家标准
从汽车制造的新动力到汽车设计制造的革命,再到新消费者对汽车消费和使用的转变。汽车销售模式改革势在必行。一些传统汽车厂商已经在取行动,要么整合经销商网络,投资网店,要么在市中心开设“快闪店”,以各种方式探索“新零售”,试图从低迷中解脱出来。然而,这些试点创新只是彻底转型的第一步。汽车市场的形势向汽车厂商发出了小调整时代已经结束的信号,企业必须转向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模式。
(1)竞争激烈。新能源智能汽车品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厂商分销产品。现在市场上新能源汽车品牌和车型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新能源智能汽车的销售并没有触及消费者的痛点,厂商依然注重销售而非生态服务。因此,在国家新能源指标使用不足后,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趋于理性,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利润较低。国家明确规定,新能源汽车三大核心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的质保期不得少于8年,但电动智能汽车的生态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卖方能提供的服务太少,无法有效推动行业发展。
(2)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从汽车销售行业整体来看,虽然传统汽车行业经常提到互联网商务的冲击,但汽车销售行业的竞争不再来自于互联网商务冲击之间的斗争以及线上和线下的冲突。相反,我们需要考虑汽车销售的性质。谁能更高效、更好地服务消费者,谁就能赢得市场。互联网不会改变汽车销售的本质。衡量销售模式优劣的标准只有两个:一是性价比,二是购物体验。它是用户体验和业务效率的良好模型。新零售下的新能源汽车销售,聚焦互联网技术和用户体验,最大化销售效率和生产效率。相信未来,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创新,新能源汽车零售行业将迎来大爆发。
影响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购买决策的因素有哪些?
在这个拥有百年历史的产品中,对于新能源汽车而言,它还是个新鲜事物。从生产管理、安全准则和品质检测方面没有实现统一化,各车企之间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比如很多厂商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和减轻车身重量以求得更长的续航里程,不惜牺牲整车的安全性,甚至将防撞钢梁改为轻薄的工业塑料材料;更有甚者,为了盲目的追求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比,将能量密度比新高的动力电池装备到车里,大大增加了自燃等安全隐患。
所以氢云链认为,新能源汽车的安全和产品质量将是消费者选择新能源车型的首要考虑条件。
续航里程和性能
除了安全和品质之外,新能源车型的续航里程以及综合性能,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如果城市通勤不谈,如长途出行,不停等待充电将是件很痛苦的事,不过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已经有许多自主品牌推出了综合续航5、600公里的车型,基本上都能满足小范围的外出以及充电的便捷。
配置和售后服务
开车的人都知道,汽车这东西三分靠修七分靠养,而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售后的保养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汽车的使用寿命,虽然可以更换动力电池,但是成本很高。其次在配置方面,氢云链觉得这点可以不做详细分析,毕竟电动汽车的智能化水平比燃油汽车有天生的优势,不过氢云链还是要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信赖自动驾驶系统。
氢云链总结
总的来说,购买新能源汽车,除了关注车辆的续航里程以外,车辆的充电技术,车辆的生产平台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的,当然,新能源汽车的品牌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与此同时,还需要关注电动车的三电系统质保时间等。
新能源车目前面临什么问题?
(1)消费态度
低碳消费理念是新能源汽车增加销量的重要因素,也是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重要因素。消费行为与消费态度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内在联系,即态度的会有效地影响消费行为,而行为的差异又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态度,使态度类型具有多样化的表现特征,并使行为与态度明显不一致。虽然在理论研究中,态度是消费态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它可以作为调节行为和态度的中间变量,使消费行为和消费态度趋于一致。
比如环保意识高的消费者在购车时会偏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行为更有效。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在78%环保意识较高的消费者中,50.24%选择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态度还包括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态度,具体影响因素包括售后服务、安全性、维修价格、产品性能、应用便利性、厂家品牌、外观及内饰、能耗等。这些因素既是影响消费决策的基本因素,也是影响新能源汽车销售决策的基本因素。
(2)主观规范
主观规范和消费者态度有很多相似之处。然而,就消费者行为的影响而言,主观规范涵盖面很广,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因素很多。一般来说,主观规范主要是指消费者在取具体行动时所面临的生活压力或社会压力。即个体实施某种行为时,群体或个体对消费者决策的影响。
在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决策中,主观规范受到家庭和群体的影响,即社会群体或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态度、价格和家庭成员的看法、安全性、行驶里程、新能源汽车的最高速度。因此,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主观规范是从外部强加给消费者的特定因素。但这个因素可以提高消费者与社会的融合度,保证他们购买的汽车有更高的性价比。
(3)知觉行为
感性行为主要是指消费者的行为能力对消费行为的影响,包括信用能力、消费能力等。虽然消费者面对的是新事物、新观念,但过去的社会经验会提高消费者对消费行为的把握能力,促进消费者意向与消费行为的协调统一。能力的缺失会严重影响行为与意志的协调,制约消费者决策的制定与实施。因此,消费者的行为能力是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行为环境主要是指宏观环境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具体是指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感受到的便利性和政策环境的影响。政策环境包括各种税收制度和宣传政策对使用或购买成本的影响。营销环境包括优惠信息、营销价格和营销渠道。当行为环境强度大于主观规范时,消费者的消费决策与行为环境正相关。
中消协权威发布:购买新能源车的四点建议
1. 指标不够用导致年末购车者锐减
从消费者角度而言,在新能源车整体品质不断上升、配套设施日趋完善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心理上接受新能源车,或者说主要是纯电动车。但在北京等大城市,车辆指标限额成为了阻碍他们购买电动车的最大阻碍。
2017年,北京共放出5.1万个新能源车个人购车指标,在今年2月、4月的摇号当中即被瓜分完毕。等到10月时,则只有7533个指标被放出——并且是从2月的废弃指标中重新分配的;12月,这一数据则是1543个。
由于新能源车购车指标有半年的有效期限制,因此大部分早在12月之前就已经被消耗了。政策卡死了指标导致购车需求不足,这是新能源车“店内无人”的主要原因。
2. 新能源车补贴退坡,车企求稳避免损失
另一方面,关于店内无车,首先当然是少了消费者,新能源车厂不想自讨没趣,产品能停则停。
而更重要的原因是,面对即将到来的新能源车补贴退坡,车企为了避免损失,在2018年补贴新政出台之前,大多选择了观望。
需要解释的一点是,车企是先以补贴后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新能源车,随后再向国家申报领取其“垫付”的补贴金额。
比亚迪新能源4S店的销售人员举例说明了车企可能承担的风险:某新能源车企在2017年末售出一款含5万元补贴的新能源车后,此时若补贴额度下降50%的2018补贴新政出台,那么车企可能就只能按照新的政策申报补贴额度,其中5万X50%=2.5万的补贴金额,就要车厂来承担。
11月15日,财政部召集四部委、协会专家、主要企业代表就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方向及方案进行小范围讨论,会议后流传出来的补贴新政策手稿显示,2018年新能源乘用车获得补贴的难度进一步提高(电池包能量密度要求提升),补贴档次进一步细分,同时补贴金额也有30%-50%不等的下降,唯一的好消息是对超高续航里程(大于400公里)的乘用电动车补贴金额不降反增。
结语:中国新能源汽车是否自嗨
毫无疑问,中国汽车的2017年属于新能源车,无论是资本,还是舆论声音,亦或是即使明示要退坡的补贴政策,都在对新能源车精心呵护、百般照顾。
但线下遇冷的情况,则反映了这个中国寄予厚望、有弯道超车机会的支柱性产业,在发展程度上仍像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
2017年关于新能源车的神奇故事、资本运作我们已看得太多,但线下的情况无疑给人们提了个醒,在想要弯道超车的时候,最不需要的就是自嗨。
新能源汽车入选三包政策,车主权益是否真能得到保障?
易车讯?中国消费者协会于今天发布《新能源汽车投诉增长!买车前这四点建议你知道吗?》消费提示: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减少和避免消费纠纷发生,广东省消委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新能源汽车消费提示”。
明确出行需求定位,合理选择车辆配置
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和充电是消费者重点关注的问题。消费者在选购新能源汽车前,应找准需求定位,充分考虑车辆续航里程是否满足自身的出行需求及使用场景,了解清楚居住小区是否适合安装私人充电桩,以及所在城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情况,切勿盲目跟风购买,避免购车后因续航里程不足或充电不便造成困扰。
在购买二手新能源汽车时,消费者应关注评价汽车性价比的“残值率”指标,结合同品牌二手车的销售情况,选购消费者认可、性价比高的二手车。
掌握新车技术特点,注重车辆使用安全
商品安全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新能源汽车在驱动方式、操控系统、使用设计等方面均与传统燃油车有较大的不同,如新能源汽车的“动能回收系统”“智能驾驶”等,使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在驾驶和操作上会有一定的区别。由于电机驱动的特性,新能源汽车启动和加速可能更快,对驾驶者提出的要求可能更高。消费者在购买前应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技术特点的研究,提前掌握驾驶新能源汽车应注意的细节,最好亲身试驾体验。
同时,消费者应多关注了解同款车型或同品牌车辆的用户口碑,对经常发生消费纠纷、售后服务态度差、频繁出现故障、甚至造成严重事故的新能源汽车,应慎重选择。
重要信息写进合同,仔细核对方可提车
消费者在选车过程中,应要求经营者对车辆作出真实全面的介绍,向商家详细了解汽车的各项配置、功能、收费标准、电池寿命、维修保养、额外收费项目、提车时间、退款约定等重要信息。应要求将上述信息连同销售人员的宣传承诺一并写入合同,对于不清楚的条款,要主动提出质疑,避免被销售人员“忽悠”,若遇到捆绑购买车险、收取不合理费用等经营行为,要勇于说“不”。
在提车时,消费者应仔细核对经营者提供的车辆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车身是否有明显划痕,检查好车辆各种手续,若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或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现场及时向经营者反映,要求更换车辆或拒绝提车。
正确使用保养,依法理性维权
消费者在日常使用车辆时,应定期对车辆线路、电池等进行检查和保养,若发现汽车零配件或电池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暴雨天尽量不要停靠在露天地方进行充电,以保证自身安全。
消费者应妥善保管购车合同、付款记录等凭证,出现问题时,可先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理性选择投诉、提起仲裁、起诉等维权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能源汽车三包法国家标准
传说中的2020年已经到来,年末的喜庆氛围开始崭露头角,尽管笔者所在的广州,依然能看见短袖衣服的出现。但是此时的北方,早已进入了冬季下雪的时节。天天需要开车出门的伙伴们,估计在车内都要哆嗦一阵才能出发。
燃油车主都尚且如此,纯电动车的车主估计处境也不好受。气温下降,不单对驾驶者是一大挑战,对于其内部的动力电池组因此缘由而续航打折。要是开启暖风,那么动力电池包的续航将进一步缩水。续航能力降低是新能源车主冬季面临的问题,尽管会出现一些不方便的因素,但是相较于动力电池组出现故障,这已经不算是什么事情了。要知道,新能源汽车在为数不少的消费者看来,是安全性缺乏、质量不稳定的同义词。的是,以后新能源车主再也不需担心了。
汽车实行三包政策,满打满算也就几年的光阴。近些年,我们不乏看到新购买才刚落地不久的燃油车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新闻。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有更多的消费者,根据汽车三包的政策,顺利地主张了权利,保障了自身的实际权益的例子。
随着新能源汽车政策的有力推动,以及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了解的逐渐清晰,越来越多的群体开始将新能源车作为购车时的选择之一。可是新产品的给消费者美好的同时,伴随而来的往往是质量问题的警示。特斯拉自动驾驶失效、电池无故起火,其它造车新势力出现的自燃,都让消费者刚建立起来的信心,被浇了一盆盆的冷水。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此前透露新版的汽车三包政策正在修订当中。其中,对于新能源汽车也纳入到三包的范围之中。具体就是将新能源车的“动力蓄电池和电机”纳入到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系统中。换句话说,这两大部件出现故障,车主同样可以享受免费更换总成的服务。
此外,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的动力电池组,由于其使用的特性会出现衰减的现象。在新版的三包政策要求车企必须在纯电动车的电池上标注其衰减值,并明确告知消费者电池每年的性能衰减量。
除此以外,在退换车的条件方面也进行了小幅改动,对于消费者来说退换车的条件要更宽松。在目前实行的政策中,规定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车。
并且,新政策对未按三包政策落实执行责任的经销商,处罚力度也由现在最高处罚3万元,改为了最高罚款额度将提高至50万元。
不论是哪种的购买行为,消费者和卖家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对等,尤其是在大宗商品如汽车这类交易之中,消费者是处于弱势的一方。经销商、车企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对消费者蒙骗、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诱导消费者购买问题车辆的情况其实并不鲜见。比如说库存车、运输途中受损的新车、经过修复处理的泡水车等,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以折扣、价格优惠的形式向消费者销售。
而事后,当消费者发现问题后的维权难度也是比其它类型的消费来得要高。汽车作为工业化的产品,消费者对其了解并不如行业内人员来得丰富,对于出现问题的感受他们也许深有体会,但产生问题的原因他们却无从得知。因此消费者在汽车维权方面,就存在天然的辨识难、取证难。而新能源汽车在此基础上,还有独有的特殊性。当动力电池组和电机等出现问题的时候,并非如燃油车型有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且问题出现后要比燃油车来得严重;电池组自燃便是最常见的例子。
此外,《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那么在汽车消费的维权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资料、证据,来证明自己提出的问题。只是,又基于前面提到的信息不对称,卖家一方往往在销售过程中,对凭证等资料隐藏和不提供,导致消费者不能提供完成证据链,从而难以保障自身利益。出现纠纷后的协商、投诉,处理的成效微乎其微。
正在修订的新三包政策,将新能源汽车纳入到保障范围内,是其新能源车消费者应有的权益进行保护。而对卖家一方处罚力度的加大,是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让经营者引以为鉴。
不过笔者认为,50万的罚款无疑是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但对于消费者的补偿作用却不大。以一赔三的例子的确有,可不是每位消费者的维权问题都适用。可是消费者为了维护权益而提供证据的举证过程中,就需要花费不少时间、金钱成本。当问题得到解决后,消费者这部分的成本,是否也应该有所补偿?因此50万元的罚款,更应该作为消费者的补偿款,根据维权问题的程度而适当进行赔付。
曾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证明的过程非常麻烦,并需要付出时间和金钱成本。如律师费约3~4万元,诉讼费1万元左右,鉴定费通常不低于2万元。从时间来说,法院规定的诉讼期是6个月,可是与质量相关的诉讼通常会超过这个期限。还没有算上这段时间还要还购车时候的。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变相加剧了卖家一方捉住消费者时间和金钱都耗不起的心理,从而将事情掩盖过去。
综上所述,我们能了解汽车维权的难点和痛点。汽车新三包政策的修订,从大方向来看是意在成为消费者保障自身利益的坚强后盾。但是,对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具体化、标准化,如确定具体合同中应告知的内容,避免运用相关条款时产生争议,以及对宣传行为的进行规范,减少广告宣传中“引人误解”的灰色地带,以及打破消费者因处于弱势地位,而导致的举证难问题。
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解决好三包政策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之间相互牵制的影响,以此提升消费者的地位,在消费行为中不再处于弱势,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来源网络,侵删)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一、根据国家质检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第20条自卖方开具购买之日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如果国内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车身裂纹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卖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二、具体分析如下:
针对新能源汽车,汽车“新三包”规定中,要求生产者将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同时,新规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作为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零部件,纳入免费更换总成的规定范围。自销售者开具购车(或者交付产品)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此外,新规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与其主要零件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纳入退换车条款。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计算。第十八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