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律师学院百度百科_林肯律师学院
1.关于林肯做律师那几年
2.弗雷德里克·约翰·罗宾逊的早年
3.汤姆·勒弗罗伊的早期生活
胡先翁于1922年2月12日出生在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是马来西亚巫统首任拿督翁惹化的儿子,母亲是拿汀·哈丽玛·胡先. 胡先翁分别在新加坡及柔佛的英文学院完成他的中小学教育。毕业后,在1940年加入了柔佛军队成为一名学员。次年,被送往印度德拉敦的印度陆军官校受训。毕业后加入印度陆军,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前往中东服役。战后,因其实战经验而获得英国聘请为拉瓦尔品第“马来亚警察召募与训练中心”的教官。
1945年,胡先翁返回马来亚并受任命为新山警察学校的指挥官。次年,他参与了马来亚公共服务成为柔佛昔加末的行政官员助理。随后,又被派往雪兰莪州任职,担任巴生县与瓜拉雪兰莪县的官员。 由于胡先翁生在一个富有民族主义与政治思想的政治世家,深受其家族影响,所以在担任公务员的同时,他也积极地投入了政治活动。马来人统一机构(巫统)在1946年成立后,他就被委任为副秘书长。1950年,他成为了巫统青年团(巫青团)的第一任团长,随后,又被推选为巫统秘书长。与此同时,他受委为联邦议会议员,并兼任柔佛州立法议会议员及柔佛州行政委员会委员。
然而,他还是在1951年随父亲翁惹化退出巫统,并加入了他父亲新创办的马来亚独立党以及随后的国家党。由于他父亲的新政党一直得不到大众的广泛支持,在连连失利下,他也渐渐地淡出政治圈,转而前往英国林肯律师学院(英语:Lincoln's Inn)深造。在1958年,他考获“出庭律师”的资格,回国后就在吉隆坡开设了自己的律师楼,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关于林肯做律师那几年
10岁的威利来到陌生的英国和性情寡淡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这段童年经历,给了他彻头彻尾的凄凉感,即便到了晚年,回忆起来仍令他浑身颤栗。不过,这段痛苦的记忆为《人生的枷锁》提供了灵感和丰富的素材,成就了那本伟大的自传体。
《人生的枷锁》1915年出版时,已经四十多岁的毛姆发现终于可以放下一直折磨着他的这段童年不幸了。书中主人公菲利普的童年生活,大多是毛姆真实童年的复现,尤其牧师叔叔和婶婶,可以说就是完全的原型人物了。
毛姆在牧师家里时,敏感自闭,与书为伴,书籍就是他的庇护所。在学校里(去英国9个月之后),他是大家嘲笑的对象:没父母,没朋友,不懂规矩和俚语,从来没打过板球(英国国球),没踢过足球,英语也说得有法国口音且不够流利,还口吃。这一切都使得毛姆更加习惯了孤独,他经常被邻居们看到一个人独来独往。
但是,毛姆学习优秀,他聪明机智,记忆力强,获得过音乐、神学、历史和法语课的奖励。另外,他有高度发达的视觉感官,一生对绘画抱有浓厚的兴趣(所以,毛姆的作品里有很多画家人物,不止在《月亮与六便士》里。当然这也和他后来跟很多画家朋友交往有关)。
这时候有两件开心的事:毛姆真心喜欢上了婶婶;他拥有了当时年轻人为之非常疯狂的自行车(这件事,大家在《人生的枷锁》和《寻欢作乐》里都能看到)。已经15岁的毛姆,虽然个子不高,但已然是漂亮的男孩,浓密黑发,棕色眼睛,苍白肤色,且精心打扮:身穿优雅的白色法兰绒裤,蓝色上衣,戴黑白相间的硬草帽。
毛姆就读在著名的坎特伯雷国王学校,这里出过几位著名的校友,狄更斯还让大卫·科波菲尔在此就读。这个寄宿学校是一色的男生。就是从这时起,毛姆有了同性的性取向,因为周围人都如此,他也不能独善其身。
但是,毛姆因患胸膜炎而休学了一段时间后,再回到学校,一切已经很不适应。原本打算像哥哥们一样读剑桥大学的他,开始厌学,最终放弃了去剑桥的机会,在那个学期末永远离开了坎特伯雷国王学校。(毛姆去世后,其骨灰被安葬于这个学校的毛姆图书馆内。这是七十五年后的事了。)
毛姆有三个哥哥,他后面有个弟弟,只几天就夭折了,所以毛姆在家是老小。
妈妈还在世时,毛姆的哥哥们就去了英国读书,毛姆和哥哥们也几乎没有通信来往。后来他们也从来不来仅相距20英里的牧师住处来看望毛姆。他们其实压根没有体会到毛姆的可怜处境,虽然二哥弗雷迪也被寄养在另一个亲戚家,但是他的境遇远比毛姆好很多。
哥哥们后来都是子承父业,从事律师行业。大哥查理作为自家律师事务所的初级合伙人,在巴黎工作了五年,后来在“塞维尔和毛姆事务所”(Sewell and Maugham)上班,认识了当时在音乐学院读书的妻子。婚后,他们回到巴黎,过上了毛姆父母当年的生活。
毛姆后来见面最多的二哥弗雷迪,留在伦敦加入了林肯律师学院。大家都叫他F.H.,英俊、健壮,面色阴沉,冰冷的缄默有效地掩盖了他的敏感和脆弱。他与高等法院法官之女成婚后,成为上诉法院的常任法官,晚年被册封为“毛姆男爵”。
三哥哈利同样身为法官,但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他对法律没兴趣。他真正的志向,和毛姆一样,是想当一名作家。他和毛姆有很多共同点: 性情温和、善良,喜欢艺术,头脑敏锐,害羞、内心缺少安全感; 他们在性方面都不墨守成规。虽然如此,两人从未走近过(毛姆和他的哥哥们从未建立起牢固的兄弟情谊)。哈利曾经移居意大利,但是从意大利回到英国后,过着孤独的生活,慢慢陷入了慢性抑郁而自杀。
实际上,毛姆兄弟四个都有抑郁症: 老大查理在家人眼中“面色苍白、表情严肃......忧郁,是个非常悲伤的男人”。老二F.H.在他的记事簿上经常用“情绪低沉......非常伤心”来定义自己的精神状态。毛姆从小就不快乐,长大后更是陷入深深的忧郁, “极度悲观”,他这样形容自己。
毛姆和F.H.后来经常为噩梦所扰。毛姆的一个侄女这样评论说:“这两个人看戏、读的时候很容易落泪......但生活中遇到悲惨的事却从来不哭。也许他们尽量让自己与令人无法忍受的悲伤隔绝开来,有时候显得特别冰冷,因此冷却甚至毁掉了人际关系。”
有口吃毛病的毛姆无缘律师行业,离开国王学校后,他去德国海德堡学了一年语言。这段时间,接触了话剧,从此对舞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常草拟情节,写对话,学习写作技巧,这便是他后来成为剧作家的源头所在。
从海德堡回来后,曾有一段时间在会计事务所试用,但因无法忍受这种工作的无聊,几周后便离开了。随着婶婶的去世,牧师家的生活更加沉闷无趣,毛姆想尽快逃离现状,于是奋斗了几星期,考上了圣托马斯医学院,18岁的毛姆成为了一名医学生。之后5年,他一直在这里度过,并且发现了自己擅长使用手术刀,还因为一位老师的话而茅塞顿开,接受自己的性取向只是轻微的失常而已。
学医期间,他下决心以写作为生。他非常自律,阅读量惊人,读英、法、德、俄、意等各种语言的书,经常将故事大纲、情节对话、和自己的观察与思考写满一张张纸。所以,当五年后从医学院毕业时,毛姆便一天医生也没做,直接弃医从文,开始了他艰难的作家之路。
附文:坎特伯雷国王学院
King`s School,Canterbury(国王坎特伯雷学校)是一所英国很优秀的学校。这所学校一直被认为是英格兰最古老的学校,根据A-level“A级生”比例排名,他的排名一直在前40。它座落在坎特伯雷大教堂区域和圣奥斯丁修道院。它是世界遗产之一,并从西元前5年天主教由圣奥斯丁带入英格兰之时就是教育的圣地。 坎特伯雷大教堂是英国国教会的主教堂,这所学校就是教堂建筑的一部分。13%的学生毕业后可以进入牛津剑桥深造。
老照片|看图说话1:十岁前的毛姆
老照片|看图说话3 :毛姆一生唯一爱过的女人
弗雷德里克·约翰·罗宾逊的早年
1832年,林肯23岁时开始涉足政坛,当选为州议员。同时,他也是州民兵连的上尉。
1841年他与人合伙的律师事务所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开张。1850年代,铁路与河运公司之间爆发法律诉讼,林肯代表铁路公司在州最高法院赢得了官司。1858年的一场谋杀案诉讼中,控方证人声称在月光下看到被告面孔;作为辩方律师,林肯使用“司法公告”方式——即以生活常识作为证据而无须提供其他人证、物证,成功地证明了:在证人声称的时刻,根据日历月亮刚出现在地平线上,证人不可能利用月光分辨出人的面孔,因此控方证据被推翻。这种辩护方式在当时甚为罕见,林肯遂以此案闻名全国。
1847年-1849年林肯任联邦众议员一届。对于蓄奴问题,当时美国存在两种制度——南方以棉花、烟草种植业为经济支柱的各州可以合法蓄奴,而北方各州则禁止。那么,对于欲加入联邦的新领土,奴隶制度的法律地位如何,亦存在两种观点。1854年联邦参议院中的重量级议员、伊利诺州民主党人斯蒂芬·道格拉斯推出《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即:民主制度下的人民有权对奴隶制度的合法性进行自决。但是林肯的主张是,新的领土必须是自由之邦。为此,他发表了著名的《分裂之家》(House Divided Speech)演说:
“ 分裂的家庭必不能持久,一半奴役一半自由的绝不能持久。我不希望联盟解体,正如我不希望家庭垮掉,所以我的确希望不再分裂。国家将取一个制度,非此即彼。[1] ”
林肯反对奴役,但是他还不完全是废奴主义者。事实上林肯曾在信中写说若能惟护美国联邦统一,继续维持奴隶制度他也同意。南北战争前林肯与共和党当时都反对自由贸易,并要求立法提高对欧洲工业产品的关税来保护美国北方刚发展不久的工业,美国南方的农业州生产大量农产销往欧洲,担心美国提高对欧洲产品的关税将使欧洲各国对美国外销欧洲的农产品提高关税来报复,南方各州坚决反对美国提高关税(哈佛商业评论,2009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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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勒弗罗伊的早期生活
罗宾逊生于约克郡纽比堂(Newby Hall),父亲是第二代格拉汉姆勋爵(2nd Lord Grantham),母亲是格拉汉姆勋爵夫人·玛丽(Mary , Lady Grantham),外祖父是第二代哈德威克伯爵(2nd Earl of Hardwicke),在家中排行第二。起初,罗宾逊受教于一间位于森伯里(Sunbury)的预备学校。到了1796年,他转到哈罗公学就读。最后,罗宾逊进入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深造。他深造期间,小威廉·皮特是剑桥大学选区的代表议员。罗宾逊在大学时,修读古典文学,曾经赢得威廉·布朗爵士奖章(Sir William Browne's Medal)。自大学毕业后,他进入林肯律师学院,却没有取得律师资格,因为他不打算从事法律工作。
汤姆·勒弗罗伊于1790~1793年在都柏林的三一学院求学,期间成绩优异。1793年,汤姆的叔祖父本杰明·朗格洛斯(Benjamin Langlois )赞助他在林肯律师学院( Lincoln's Inn,英国伦敦四大律师学院之一)学习法律。之后,汤姆·勒弗罗伊成为爱尔兰圈中杰出的一员,并出版了一系列的法律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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